为依法依规实施中央红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和《牡丹江市国有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牡政发〔2011〕12号)有关规定,东安区将为中央红项目选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请有意参加该项目评估的机构于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携带企业简介、资质等相关手续到东安区房屋征收实施中心报名。
报名地址:东安区新安街东五条路114号
联系电话:0453-6698948
牡丹江市东安区房屋征收实施中心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