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安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规划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许可证实施办法》和省、市《关于贯彻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东安区实际,制定了《东安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规划方案》,2025年1月17日起开始实施,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分批次实施审批,具体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2025年1月17日至1月20日
第二批次:2025年1月21日至1月24日
第三批次:2025年1月25日至1月27日
如第一批次经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营者多于规划家数,截止日次日按照申请顺序现场抽签确定发放经营者,停止启动第二批次申请;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营者少于规划家数直接确定发放经营者,并启动第二批次申请,按照第一批次审批规则实施,直至达到规划家数上限。
牡丹江市东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