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规范养殖行为、保障养殖环境和公其卫生安全,根据黑畜资联办〔2024〕7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落实《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以行政村为单元,按照单元内养殖户畜禽养殖总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确定散养密集区,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算,现确定东安区兴隆镇西村村、东村村、跃进村为畜禽散养密集区,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0453-6682613
东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为更好地规范养殖行为、保障养殖环境和公其卫生安全,根据黑畜资联办〔2024〕7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落实《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以行政村为单元,按照单元内养殖户畜禽养殖总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确定散养密集区,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算,现确定东安区兴隆镇西村村、东村村、跃进村为畜禽散养密集区,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0453-6682613
东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撰稿:张宪波
校对:宋海冬
一审:宋海冬
二审:张微
三审:赵捃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