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市、县(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服务不足,未对辖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或考核流于形式,跟踪问效不到位,各县(市)区畜牧产业发展规划、种养循环发展规划还不完善。
二、整改目标: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与服务,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4.5%;制定完善符合辖区实际的畜牧发展规划、种养循环发展规划。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向养殖场户发放技术指导资料和宣传资料,增强养殖场户生态保护意识和科学规范处置粪污能力。
2.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乡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帮扶,进一步完善畜牧产业发展规划,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提高“末端利用”能力。
3.摸清本地种养基础情况及土地资源概况,2025年6月底前制发并完善种养循环发展规划或方案,种养循环结合更加紧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印发《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明白纸》下发至乡镇和规模养殖场,组织开展现场指导与技术服务。
2.对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指导养殖场户规范填写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并指导养殖场户,规范粪污配套设施改造建设,2024年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42%。
3.对本区种养基础情况及地土地资源概况进行了摸底,制定完成了符合辖区实际的《东安区畜牧业发展规划》、《东安区种养循环发展规划》。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6日
六、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643020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丹江市东安区委员会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