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东政办发〔2023〕19号 关于印发《东安区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 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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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东政办发〔2023〕19号 关于印发《东安区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2-05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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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东政办发〔2023〕19号

关于印发《东安区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

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一镇六办:

现将《东安区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东安区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东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印发

东安区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区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19〕181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系统谋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尽快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高受灾地区自我提升能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一镇六办、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强化指导,受灾所在乡镇、街道承担灾后恢复重建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实施,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灾后恢复重建的强大合力。

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兼顾”,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科学评估、优化布局,规模性重建和重点项目与本地规划结合起来、与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过渡性安排与永久性建设统筹起来,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因地制宜。从受灾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合理选址,严格落实灾害防范和避让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便于群众生产生活,满足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需要。

民生优先。坚持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优先恢复重建与受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尽快使灾区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主要任务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近期、中期、远期相结合,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抢修保通,后完善提升”的原则,先保基本生活条件,再逐步改善提高;先保“通”,再解决“畅”,有计划、分步骤开展恢复重建。

(一)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启动灾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根据兴隆镇、各街道办报送至应急管理部门灾情系统中倒损住房情况建立因灾倒损住房台账,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各辖区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房屋所有权人采取维修加固、翻建和对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等方式开展城乡水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让受灾群众入冬前能够回家或搬入新居,情况特殊的要有妥善的安置方案,确保安全温暖过冬。具有唯一住房申请恢复重建村民住户力争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其他村民住户根据个人意愿自行完成。(区住建局牵头负责,灾区所在乡镇、街道具体实施,下同)

(二)交通设施恢复重建区住建局要重点统筹做好房屋受损等方面项目谋划。区交安委要组织各辖区全面核实在册路网水毁工程数量,编制灾毁修复方案计划,争取水毁修复专项资金,快速推动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修复水毁点位、恢复交通,保障人员物资运输安全顺畅,全面恢复路网运行能力。力争2024年7月底前完成。(区住建局牵头负责)

(三)水利设施恢复重建抓紧修复因灾损毁的堤防、水库、水闸、防汛监测预警等水利设施和农村供水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农田道路设施,确保防汛安全、饮水安全及农业生产需求。农业部门要对水毁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逐项核对、建立台账,积极向上级水利部门争取水毁修复资金,按照“急用先行、先易后难”原则,加快当前重点应急度汛工程建设,其他水毁设施要确保在明年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修复;抓紧修复因灾损毁的农田灌溉设施,保障农业农村供水需求。力争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农田道路抢通,2024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恢复重建。(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四)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加快受灾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教育部门要加快受灾受损校舍修复,确保在9月1日秋季开学前完成,让每一名学生都能按时开学返校。力争2024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恢复重建。(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分工负责)

(五)农业生产灾后恢复。组织和指导灾区以排积水、抢积温、防病虫、促早熟为重点,加快农作物生育进程。加大农资供应保障力度,抓紧修复灾毁田块、林地和农业设施,尽快恢复生产。在种植业方面,加快过水地块排涝散墒,指导农户做好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力争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绝大部分。在畜牧业方面,及时无害化处理畜禽尸体严防疫病,指导养殖主体对畜禽圈舍全面开展预防性消毒,及时填栏补栏,推动畜牧业加快恢复。力争2023年9月底前完成。(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分工负责)。

(六)灾区企业复工复产。鼓励灾区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减少灾害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物流配送畅通,对受灾损失严重的商贸企业要制定相应帮扶措施,促进复工复市。文旅部门要督促景区开展清淤防疫、水毁设施安全督查检查等工作,协助开展灾后重建和设备更新,确保景区恢复经营后切实保障游客安全。力争2023年9月底前完成。(区工科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摸排受灾群众所需救助情况,妥善做好应急期、过渡期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按照“因灾型救助对象”有关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并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冬春救灾救助范畴;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要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必要时可先行救助、后补手续,用心用情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活。对因灾造成疾病、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医疗救助。积极申请市红十字会、市慈善会等群团和社会组织通过倡导社会捐款捐物等方式开展人道救助。力争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区民政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局分工负责)

(八)排查整治地质灾害。自然资源部门要选派专业技术骨干,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覆盖全方位巡查检查。聘请地质勘察专家,对存在风险隐患区域进行精准评估和会商研判,因地制宜落实防治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到位。力争2023年10月底前完成。(自然资源局东安分局负责)

、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统一领导。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最紧迫的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区委、区政府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科学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灾区所在乡镇、街道要比照执行,统筹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进有力有序

(二)明确任务,落细措施。受灾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提前谋划、超前行动,加快对农业、水利、房屋及家庭财产等灾害损失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核准灾情数据。要遵循“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原则,针对不同灾情类型、不同受灾程度,高标准、高质量编制本辖区、本单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做到目标、任务、责任、时限“四明确”,任务部署、责任落实、压力传导、执行落实 “四到位”,并于2023年8月24日前报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根据灾后恢复重建需要,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要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立项、建设用地审批及专项资金拨付进程,保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三)广开渠道,筹措资金。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省对口单位的沟通对接,从政策、资金、物资、项目和技术指导等方面争取上级更多的支持,全方位、多渠道筹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最大限度争取项目资金,弥补重建资金缺口,鼓励金融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会同区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依据灾后恢复紧急程度和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资金测算分配办法,做好资金筹措工作。

(四)强化监督,从严把关。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调度通报受灾乡镇、街道和各单位恢复重建进展情况,灾区所在乡镇、街道和各牵头单位要运用好“四个体系”闭环机制,按照“轻重缓急、长短结合”的原则,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规划实施、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生态环保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把工作进度关、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项目安全关,落实重建资金和救灾物资监管责任,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实现工程进度和质量双达标。

(五)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统筹,发挥主流媒体主导作用,把握舆论导向,引导舆论关注灾后重建重大工程、制度创新、典型事迹等。积极宣传灾区恢复重建后的新面貌,强化灾区群众奋发自强和国内外大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宣传导向。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热点,营造有利于恢复重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区政府办

撰稿:区应急局

校对:杨宇莹

一审:杨宇莹

二审:李刚

三审:张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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