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站内搜索:
  新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东安区科技局七项制度公示


东安区科技局七项制度公示
作者:科技局 发布时间:2008/12/11 10:57:36 查看人数:4898

一、坚持学习考核制

  按照每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坚持每月二次集中学习,通过学习、交流、测试、考评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统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首问负责制

  接受企业、投资者和群众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在本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脱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进行对接。

三、服务承诺制

  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的作职责和要求,通过新闻媒体或公开公示栏,把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企业、投资者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时限办结制

  根据审批事项的繁简程度,对各个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分别规定办理的时限,保证企业、投资者和群众所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

五、失职追究制

  对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申报事项压误、漏办甚至申报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后果的程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罚,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以警示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六、否定报备制

  对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原因,同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主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七、无偿代办制

  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和部门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无偿代理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申报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上一篇 
主办单位:东安区政府 联系电话:6924198
网站标识码:2310020001 黑ICP备17009162号-1
网站制作:牡丹江艺通网络公司  站点地图
 你是第94943301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