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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作者:东安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6/16 10:00:45 查看人数:2638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号)文件规定,按照省财政厅确定的检查名单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拟对区教育文体局等三个单位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由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省市县同步实施,东安区拟对以下3个单位开展检查:牡丹江市东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统计局、牡丹江市紫云小学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开展重点行业联动检查。我省将旅游行业(管理机构、企业公司等)、体育行业(管理机构、运动场所、体育院校、相关企业等)作为我省2017年联动检查重点行业。东安区拟对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开展联动检查,除检查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外,还将重点关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二)强化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将会计监督检查与部门预决算检查相结合,结合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积极探索对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方式,提高单位会计核算和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内部控制规范。

(三)检查重点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重点检查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包括:关注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有针对性地打击蓄意造假、编制多套报表、偷逃税款、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和利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问题。对于不属于财政部门预算、会计监管职责的违规问题,应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检查时要结合实施开展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效果情况调研,为改进财政管理提出建议。

三、检查方法

检查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联合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及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通过采取调账检查和就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时限

检查时间于915日前结束。

 

        东安区财政局

        201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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