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小学秋季招生工作,东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牡丹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在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背景下,结合我区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人数及学区划分
区教育局将统一指导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由学校作为招生主体,具体实施、完成招生任务。
一是明确各校学区范围。2017年城区各小学的学区划分将按照实地踏查及走访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划分。并在政府常务会上通过。
二是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各学校实地普查本学区适龄入学儿童人数,并要与相关公安局户籍室、社区以及社区民警进行复核,做到底数清楚,各校上报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进行认真的分析核对后,报市教育局批准。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复后方可组织招生。
二、招生原则
一是均衡原则。各学校要按照学区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控制招生人数,做到学区内符合条件学生应招尽招。
二是关爱原则。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各学校要安排好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做到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对就近入学。
单位 毕业班数 拟招班数
人民小学 5 4
清福小学 5 5
光华小学 6 6
奋强小学 5 5
紫云小学 4 4
景福小学 3 2
东安区城区小学2017年新一年拟招生情况一览表
三、招生步骤及流程
全区招生工作分五步:
第一步:宣传。各校统一在2017年7月13日张贴招生宣传告示,要张贴在学校门前、学区内的各小区门前,并在学校网络平台上公布,确保本学区居民周知。
第二步:招生。各校统一在2017年7月15日——7月16日首先登记招收两证齐全,完全符合入学标准的学生。学校先招收学区内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报名时要查验户口簿、房照原件,户口与房照要一一比对,需是孩子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口,且房照是监护人姓名。其它入学情况均以市教育局文件(牡教发【2015】9号)及各学区片要求为准。
第三步:补招。8月25日为补充招生时间。学校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班子统筹研究,拿出补招意见,妥善完成补招工作。(外来务工人员情况说明:一是在我区已经购房,户籍在牡丹江市区管辖以外,身份证与房照房主一致,原户口可证明其父(母)子(女)关系,有务工证明的;二是没有购房,户籍在牡丹江市区管辖以外,在我区有租房协议,有街道证明,有务工证明,原籍户口可证明其父(母)子(女)关系的。)
第四步:备案。8月15日前学校做好一年新生登记备案工作(新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户籍、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学校收新生入学申报手续的相关复印件,经办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以备区教育局审核。
第五步:分班。8月15日前各学校完成分班工作。利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对一年级新生实行阳光分班,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纪律要求
1、城区小学招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学校要高度重视,挑选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招生工作。
2、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时间和程序进行操作,落实好“三不准”的工作要求,即本区内不准跨片入学,区与区之间不准跨区入学,不准以小学附设幼儿园为条件与小学入学挂钩招生或做此类宣传,认真组织好秋季招生工作。
3、各校在招生和阳光分班过程中,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三公开”、“一关爱”即即公开招生条件、招生区域、招生时间,关爱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待特殊问题要认真细致的进行化解和疏导。不得弄虚作假。
总之,招生工作涉及民生,全区各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今年学校招生工作,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将今年学校的招生工作抓紧、抓实、做细、做好,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牡丹江市及东安区教育事业的全面振兴做出积极的贡献。
牡丹江市东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