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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作者:东安区五星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9/11/29 14:20:30 查看人数:2059

办理事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实施依据: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5号)
                 二、《婚育证明管理办法》(国家人口计生委 100号) 
                 三、《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国人口发〔2009〕49号)

申报条件:拟离开户籍所在乡(镇)的行政区域到异地居住30日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成年育龄妇女。

申报材料:

1.本人或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原件);

2.已婚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和避孕措施情况;

3.计划生育外的,应提交处理情况说明(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或介绍信1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办理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五条路南小沿江街21号

办理机构:五星街道办事处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3—6663705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社区领取并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社区开具介绍信;
2、申请人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办事处办理。
3、办事处对符合条件、佐证齐全的即时审批,免费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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