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所简介
2010-7-20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涵盖面广、内容多、工作繁杂,主要包括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
基层司法所
1、司法所的设置:
司法所是设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司法所接受区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双重领导。司法所工作人员即司法助理员。
2、司法所的职能:
司法所的职能是区县司法局的职能在基层的延伸和拓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代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7、组织开展“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对五种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