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黑龙江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第二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商函[2018]39号)文件要求,区商务旅游局认真研究今年新政策扶持重点和申报材料、程序要求,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向型加工贸易企业,组织相关企业进行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其中成旭木业有限公司2017年企业搬迁符合“对企业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拆迁、运输、安装等费用按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支持”这一申报标准与条件。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进口贴息事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事项和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等领域,审核通过后,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关于做好2017年第二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商函[2018]39号)文件,重点是“推动加工贸易、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完善各类配套服务和营商环境”领域,主要针对和支持外向型加工贸易企业“进行产品创新、企业搬迁、企业自建厂房、开展就业培训”的发展方向与事项,对符合标准与条件的企业,政府及时的将中央外贸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下一步,区商务旅游局将加大摸排辖区走出去企业情况范围,加大上级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做好企业申报服务,推动我区更多企业获得上级政策资金扶持,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