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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人社局机关文书档案工作制度
作者: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0/7/27 16:06:31 查看人数:4558

东安区人社局机关文书档案工作制度

 

1、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单位的档案。

2、按规定办理档案的出借和阅读,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的鉴定工作,对已经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4、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立卷和拟定保管期限,并按规定时间归档。

5、定期把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区政府办公室移交。

6、收集整理、保管与本局有关的参考资料配合档案提供利用。

7、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案卷,经领导审批后,由两人以上到指定地点销毁。

8、搞好编撰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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