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人社局文明办公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文明办公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做好文明接待。对来本局办事、衔接或检查工作的同志,尤其是对基层单位同志,要做到礼貌待人、热情主动、以礼相待、以礼相送,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要坚持归口接待。凡来局联系、协商或沟通业务工作的,应分别由各对口岗位人员予以接待,凡上级部门来局检查、听汇报的,应先由接到通知人员转告主管局长安排接待。
三、要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根据来局办事人员所提问题,能解决的马上就办,对需缓办的问题,要讲清道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取得办事人员的谅解。
四、要搞好衔接,协调。对来局办事的同志所提交的问题涉及到几个岗位职责范围的,每个岗位接待完成后,都要主动把来人介绍到其他有关岗位,必要时由主管局长出面协调。任何岗位与个人、不得擅自拖拉、扣压基层单位来局办理的有关问题。
五、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批示、指示、通知和重要情况通报、下级基层单位的重要请示,有关岗位和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向主管局长报告。涉及全局性工作,重大业务活动,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必要时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
六、要建立催办登记制度。凡受理的基层单位来局办理的有关问题,要及时催办与反馈,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有关单位来局办理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的群众来信来访),要及时将承办结果反馈给局领导。
七、要实行文明办公。办公物品要摆放整齐,桌椅、卷柜、沙发等办公用品要每天擦拭,做到窗明几净,创造洁净舒适的办公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