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东安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社会组织实际,东安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向社会公众征集全区社会组织涉黑涉恶活动线索,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内容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
2、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会员单位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3、以非法手段干扰操控社会组织、扰乱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
4、社会组织其他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5、养老机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和为其提供保护伞的违法行为。
6、教育培训机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和为其提供保护伞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提倡实名举报,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453-6683691;
举报邮箱:donganquminzhengju@163.com;
举报地址:东安区政务服务大厅(东三条路新安街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