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城镇医疗保险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1/12/content_10582.htm
申请条件: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办理材料:
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一张。(代办:需另加一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温馨提示:1.2019年1月至9月办理医疗保险,参保费用为750元一年,等待期为三个月。
2.2019年9月至12月20日办理医疗保险的人员享受国家补贴,参保费用为280元,次年1月生效。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带着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办事处申办
2、办理后申请人到到中国银行各代收点缴费
办理机构:东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东安区东小三条路长安街与新安街之间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53—6995006
办理流程:待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后开出单据,本人或代理人持单据到中国银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