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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疗保险办理
作者:东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6/1 9:07:45 查看人数:1748

事项名称:城镇医疗保险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1/12/content_10582.htm

申请条件: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办理材料:

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一张。(代办:需另加一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温馨提示:1.20191月至9月办理医疗保险,参保费用为750元一年,等待期为三个月。

      2.2019年9月至1220日办理医疗保险的人员享受国家补贴,参保费用为280元,次年1月生效。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带着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办事处申办

2、办理后申请人到到中国银行各代收点缴费

办理机构:东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东安区东小三条路长安街与新安街之间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53—6995006

办理流程:待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后开出单据,本人或代理人持单据到中国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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