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报
办理事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报
受理机构地点及电话:各社区(村)居委会
(1)七星街道办事处:6995327 东小三条路景福街
(2)新安街道办事处:6995006 东小三条路长安街回民医院后身
(3)长安街道办事处:6606157东七条路福民街海洋靓景楼下
(4)五星街道办事处:6663705 东五条路北小沿江街林机小区对面
(5)东兴街道办事处:6411126 香榭兰庭小区4号楼门市三利社区
(6)兴隆镇 :5790059 兴隆镇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服务对象:凡具有本区户籍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办理条件:凡具有本区户籍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可领取困难残疾人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申请材料:
申请人(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复印件一份、三张一寸近照、黑龙江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使用监管协议书、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申请表纸质版于社区领取)。
咨询电话:0453-6683661
监督电话:0453-6665992
设定依据: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4〕24号)
(2)《关于做好牡丹江市城区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牡残联发〔2015〕1号)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5】37号)
(4)《关于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通知》(牡民发【2016】93号)
许可条件:
(1)具有牡丹江市东安区户籍;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属于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投诉电话:6683692(区民政局办公室)
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核对、申报流程 :
1、根据每月办理的残疾证和低保中心进行核对,确认身份。2、确认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
3、由区残联申报给市残联。
4、市残联根据上报名单申请资金。
5、将资金拨付至低保家庭及低收入家庭存折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