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基本生活费给付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孤儿基本生活费给付
办理机构:东安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兴隆镇)
地址:东安区民政局:新安街东三条路政务服务大厅
兴隆镇 :兴隆镇人民政府5790059
办理地点及电话:各社区(村)居委会
联系电话
(1)七星街道办事处:6995327 东小三条路景福街
(2)新安街道办事处:6995006 东小三条路长安街回民医院后身
(3)长安街道办事处:6606157东七条路福民街海洋靓景楼下
(4)五星街道办事处:6663705 东五条路北小沿江街林机小区对面
(5)东兴街道办事处:6411126 香榭兰庭小区4号楼门市三利社区
(6)兴隆镇 :5790059 兴隆镇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服务对象:凡具有本省户籍的孤儿。
办理条件:凡具有本省户籍的孤儿,可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
设定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 16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申请材料:
申请人(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复印件一份、三张一寸近照、黑龙江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使用监管协议书、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纸质版于社区领取)。
咨询电话:0453-6683691
监督电话:0453-6683692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