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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2/23 9:44:18 查看人数:1463

2019年民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民政局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为宗旨,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信息公开类别:部门简介、主要职责、政务公开、服务指南、法律法规、社区建设、规章制度、监督电话和部门活动等。

信息公开途径:市民政局网站、东安区政府网站、东安宣传公众号、牡丹江日报等。

信息公开数量:服务指南11条;法律法规3条;规章制度4条;工作信息30余条。

2019年民政重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突出“实干”,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我局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紧紧围绕“以民为本、服务为民”,结合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每月召开党员大会和集中学习,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站位;两节期间组织开展了党员结对帮扶活动,走访慰问特困户;七一主题党日组织志愿服务活动;10月召开民政工作座谈会,针对工作内容向领导班子提意见。2019年共组织集中学习19次,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4次,召开党员大会21次。我局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理论水平,提高党员服务意识,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光辉模范作用,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突出“精准”,夯实社会救助基础

1、低保:2019年,我区城市低保人员1694户,2239人,发放低保10690250元;农村低保233户,364人,发放低保662855元;新增104户,137人;取消487户,762人。

10月份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通过建立留存随访登记簿、档案核查台账、分类问题清单等资料册,对重病、重残、高龄、孤寡、精神残疾等各类人群,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比对。完善了低保联席会程序,对各类新增、取消等人员均进行严格审核,保障手续齐全,救助精准。建立了每周低保例会制度,根据日常业务办理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提高办事效率。

2、特困人员供养:城市特困供养人员37人,发放326421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60人,发放345401元;集中供养人员31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3%。

3、住房救助:为420户困难家庭发放房屋租赁补贴302880元;10月底为38户低保家庭抽房摇号选取房源;公租房信息系统录入信息1371条。

4、临时救助:深入开展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进一步凸显,全区累计救助困难群众7人,发放救助金113210元。

5、慈善救助:本着助残、助困、助医、助孤、助老的原则,积极开展救助工作,慈善救助累计发放117700元。

(三)突出“创新”,提高社会事务工作效率

1、社会组织:一是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规范流程,做好民间组织登记工作。二是做好社会组织检查工作,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的方式检查社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在我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111家(含原开发区登记),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106家,社会团体5家,2019年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5家,变更登记5家,注销登记1家。

2、殡葬工作:在“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期间开展安全祭扫工作,通过网站、公众号、宣传栏等方式宣传文明祭奠,同时开展集体公祭、网上祭奠、鲜花祭奠等创新方式宣传绿色殡葬、杜绝焚烧污染、破除封建迷信,节日期间与公安、街道、社区等多个部门通过在路口巡逻、劝阻等方式杜绝焚烧,查处贩卖冥纸冥币数十起;兴隆镇所辖各村均成立红白理事会,全面抓好农村殡葬改革工作。

3、婚姻登记工作:一是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截止10月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1088对、离婚登记1069对、补结392对、补离162对,公证处核实文件562份、查档538件。二是创新方式,便利利民。在情人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落实延时服务,日常通过电话预约、提前填写信息等方式提高高峰期的业务办理效率。

4、流浪乞讨工作:对于救助站送达的流浪乞讨人员均第一时间进行户籍地安置,进行身体检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集中供养、办理低保和廉租房,或集中安置在敬老院。

(四)突出“全面”,突破社会福利工作瓶颈

1、养老机构:东安区现有养老机构13家,养老床位1007张,今年备案两家养老机构,新增床位322张。组织养老机构开展消防、食品等方面的培训4次,参加培训300余人次。截止目前对辖区内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检查20余次,推动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保障了老年人生活质量。发放2018年一次性建设补贴6.4万元,运营补贴48.38万元,供养补贴2.55万元。

2、高龄津贴:将高龄老人津贴政策落到实处,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并全面建立核查体系,动态更新数据,截止目前累计发放2255人次,共计679000元。

3、困境儿童:积极落实孤儿保障经费,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完善儿童信息化系统数据更新,年底为辖区内10名孤儿发放普惠式儿童生活补贴、散居孤儿生活费。

4、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充分保障残疾人权益,享受两项补贴对象共21161人次,发共计发放2410240元。

(五)突出“完善”,筑牢基层政权管理

1、完成了兴隆镇民政方面的交接工作,指导监督村务公开工作,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所辖各村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农村治理中的作用。

2、结合市级文件和我区实际制定了《东安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东安区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明确的社区人员日常管理内容,适应了社区建设工作需求,对于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加快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3、积极兑现社区工作者职业津贴,集中学习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目前我区共有社工师63名,占现有社区工作者的27.9%,社区工作者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大幅提升。

4、认真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以培育发展、规范管理为着力点,大力促进公益性、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在发挥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上下工夫。截至目前新增社区社会组织46家。

(六)突出“规范”,推进区划地名部署

一是成立东兴街道办事处并完成60余公里勘界工作。二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档案归档已完成外包,预计档案12月底前入库。三是地名成果转化东安区行政区划图制作完成。

(七)突出“保障”,落实残疾人服务

223名残疾人办理残疾证;春节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共134户,发放67000元;发放辅助器具共56件;为88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代步车燃油补贴;为92名精神类残疾人提供免费服药服务;为10名残疾人推荐工作,其中成功入职1名;为24人办理残疾人子女中高等教育资助,发放28500元;新办理残疾人公交车乘车卡46张;对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残疾人工作干部和专职委员共86人进行了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动态更新培训,截止目前,动态更新系统应该调查残疾人4891人,调查完成率为100%,其中入户调查4597人,有效调查4335人,电话调查144人,入户调查率达96.8%。按照时限已全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714,18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安排专人管理,对信息进行及时整理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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