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安区关于财政扶贫资金
公示公告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财政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厅《关于全省扶贫资金公示公告核查情况的通报》(黑财脱贫办字[2020]9号)文件要求,逐个问题进行核查,举一反三逐条排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按照省厅文件进行排查,东安区共存在问题3项。
1.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扶贫资金,没有公开、不完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经与相关部门联合排查整理,东安区现已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告,以内容全面、方式灵活、社会知晓、便于监督为目标,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进度:已完成
2.政策、资金管理办法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东安区财政局现已开设扶贫专栏,并将有关国家、省、市级扶贫相关扶贫政策及管理办法及时上传至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整改进度:已完成
3.绩效考评结果,没有公开、不完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全市改革方案,兴隆镇于2019年1月移交至东安区,并于2月20日完成扶贫工作移交手续。2019、2020年我区没有专项扶贫资金,不涉及年度绩效考评。2018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已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栏公告公示。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下步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真正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长期坚持,持续提升整改成效,督促各行业部门及时提供应公告公示内容、相关政策制度,确保公开公示内容全面、完整、及时,为全面完成高质量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牡丹江市东安区财政局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