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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须知
作者:东安区长安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9/11 14:10:39 查看人数:1284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须知

   一、提交材料

    1.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身份证原件;

    2.《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复印件一份(个人档案中有存档);

    3.夫妻离异或丧偶的,需持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只生育一个孩子,并注明出生日期、姓名的证明原件;

    4.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

    5.子女改名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或户口显示曾用名。

    二、办证机构

    原证件于1984年12月至2000年1月期间办理的,区卫计局负责补办;2000年1月以后办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补办;

    三、办证时间

    每周二、周四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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