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12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督察发现,牡丹江市上报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四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环评审批(备案)率、竣工环保验收率)分别为83.5%、97.3%、100%和98.7%,而督察组随机抽查30家规模化养殖场发现,5家“三防”设施不达标,17家未按照养殖量建设粪污处置设施,粪污储存设施容积低于标准要求,合格率仅为43.3%。
二、整改目标:到2021年末,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始终保持在83.5%以上,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1.迅速开展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回头看”核查整改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规定标准,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能力逐一排查,对粪污处理能力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建立整改台账,督促落实整改。2021年6月底,完成核查工作,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2021年底,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市级督导部门。
2.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以边核查边指导为手段,结合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设施标准规范等,进行绿色清洁养殖、粪肥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培训,确保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在“有设施”的基础上,还要“用设施”,提高粪污处理及还田能力。2021年底,对辖区内全部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完成指导培训。
3.多措并举提升设施设备装备及资源化利用水平。通过争取中省相关畜禽粪污治理项目资金,引进第三方治理项目,鼓励引导养殖主体投入等渠道,力争升级改造一批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进一步提高本辖区畜禽粪污处理能力。2021年底,巩固全市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已达到100%的工作成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东安区目前共5家规模化养殖场,经过东安生态环境局现场排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三防设施均已符合环保标准,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率已达到100%。东安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环保、乡镇对辖区内所有规模以上养殖粪污处理能力进行逐一排查,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建立了整改台账。按照省厅要求年初指导规模化养殖企业填写2022年度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积极组织养殖企业参加省里组织资源化利用培训,提高企业自身业务水平和环保意识。并定期对规模以上企业粪污设施进行督导检查,积极与环保部门沟通,及时掌握企业环保验收情况,此项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
五、验收情况:经材料审核、现场验收后,同意东安区通过2020年省督察第十二项问题整改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4日 七、受理部门:东安区农业农村局、牡丹江市东安生态环境局
八、受理电话:6682613、6447650
九、受理地址:东安区东新安街372号农业农村局、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东安区农业农村局、牡丹江市东安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市东安区委员会 东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