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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第14项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2/14 11:32:49 查看人数:4501

我单位(东安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14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单位)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单位)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督察发现,牡丹江市食用菌栽植面积规模逐年扩大,年栽培规模二十余亿袋,但废弃菌袋综合利用率不高,仍有种植户随意将废弃菌袋丢弃在田地、沟渠、河流中,对土壤及水域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二、整改目标:2021年末,全区废弃菌袋综合利用率100%

三、整改措施:1.提高思想认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践行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以改善耕地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农产品质量为出发点,按照“分类施策、农用优先,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原则,坚持风险管控,强化政策引导,落实有效措施,保护环境的同时提高菌袋利用率!

2.加强领导。我区迅速成立组织机构,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兴隆镇乡村振兴办公室,成立区、镇两级“废弃菌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上下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3.明确治理重点。重点加强河流、“五边”(村边、道边、河边、地边、林边)、黑木耳及菇类生产区域、生产生活水源地的预防和整治。

4.做好菌包回收。其中还田10%,燃料化肥料化等其他利用90%

5.落实监管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建立巡查制度。

6.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微信和悬挂横幅标语等手段,让多数群众、种植户能够认识到随意丢弃菌袋的危害性,从思想根源上得到有效遏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组织领导:东安区农业农村局与牡丹江市东安生态环境局协同合作,信息共享,动态调整东安区食用菌生产主体名单

推进落实:我区食用菌生产主体共3个,产量较为稳定,平均年生产可达290万袋,具体为:一是山萃源木耳合作社年生产20万袋黑木耳、二是荣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240万袋杏鲍菇,三是左玲羽家庭农场年生产30万袋黄蘑、平菇。由于受今年春天疫情影响,原材料一直进不来,荣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量大幅下降,仅有20万袋。我区废弃菌袋污染综合治理主要是以燃料化、基料化、无害化堆放的方式综合利用。目前,东安区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的15万袋,已通过燃料化、基料化的方式处理,全部得到了综合利用处理。2022年废弃菌袋数量为72万袋,已综合利用的废弃菌袋72万袋,其中燃料化20万袋,肥料化32万袋,基料化20万袋,综合利用率达100%。

整改措施完成:东安区农业农村局开展自查自改行动,对辖区内所有食用菌生产主体进行检查,共出动2车次8人次,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牡丹江市东安生态环境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食用菌生产主体5余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生产主体限期整改。

整改目标实现:废弃菌袋综合利用率100%

取得成效:东安区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的15万袋,已通过燃料化、基料化的方式处理,全部得到了综合利用处理。

五、验收情况:督导验收组于202329日到东安区兴隆镇东村荣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杏鲍菇种植主体)和迎门山村黑木耳种植合作社和进行了实地察看,东安区列入环保督察整改问题的废弃菌袋,得到了综合利用,实现整改目标。

六、公示时间2023213日至2023224      七、受理部门牡丹江市东安区农业农村局

八、受理电话04536682613

九、受理地址牡丹江东安区东五条新安街372牡丹江市东安区农业农村局203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东安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市东安区委员会   东安区人民政府

                         2023213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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