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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编委办机构编制审核工作制度
作者: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9/4/5 17:29:41 查看人数:3514

一、每个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全区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事宜,经编委会讨论决定后,实行主管机构编制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的制度。

三、涉及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机构编制工作重大决策等问题,经编委会讨论后提请至市编办决定。

四、涉及机构的设立与调整、机构级别、行政编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领导职数、职能配置等机构编制事宜,经编委会研究后由市编办审批。

五、坚持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有事必须请假,工作期间办公室要保持安静、整洁。

六、全体工作人员要讲求工作效率,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拖、不推、不靠。

七、严格安全、保密措施,全体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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