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安区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区本级、区政府各部门及公用企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依据《牡丹江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编制、运行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目录编制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向群众及时公开。
二、目录公开的主要内容及责任分解
政务公开目录是政府运行规则的手册、政府信息载体的手册、群众办事指南的手册、群众监督依据的手册。具体公开内容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区本级公开内容及责任分工
区各部门要按(附件1)提示的对应内容进行整理,一个部门含多项内容的要分项依次排列。
(二)区政府各部门公开内容
对社会公开的内容:
1、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工作分工;
2、部门职责;
3、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事项的种类、标准、法律依据、规章制度(详见附件2);
4、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内容、条件、依据、期限、具体负责的部门及工作人员(详见附件3);
5、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流程(有几个审批事项就相应有几个流程图),图下要注明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及申请示范文本;
6、执收执罚部门收费及罚款的标准和收缴情况(详见附件4);
7、工作纪律、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责任追究及处理;
8、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
对内公开的内容:
9、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公开承诺;
10、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11、人事任免、调整、交流、奖惩情况;
12、福利待遇分配情况;
13、职工关注的其他事项。
(三)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开内容及责任分工
企事业单位公开的主要内容:
14、包括服务项目、范围,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详见附件5);
15、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减免条件;
16、服务承诺、便民措施、办理时限、办事纪律、监督办法、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责任追究;
17、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建议及其处理情况;
18、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公用企事业单位上报的归口部门:
区卫生局含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骨外医院、回民医院、兴隆卫生院;
区民政局含残联;
区计生局含计生宣传指导站;
区教育局含文化馆、奋强小学、光华小学、景福小学、紫云小学、人民小学、五星小学、清福小学、兴隆一中、兴隆二中、兴隆中心校、东村中学、江南朝小、丹峰小学;
区政府办含档案馆、人防工程站;
区人事局含人才管理服务站;
区劳动局含就业局;
七星街道含七星办劳动保障和社会事务救助所;
新安街道含新安办劳动保障和社会事务救助所;
长安街道含长安办劳动保障和社会事务救助所;
五星街道含五星办劳动保障和社会事务救助所;
兴 隆 镇含兴隆镇劳动保障和社会事务救助所、兴隆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兴隆镇农业技术中心、兴隆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区建设局含环卫站、绿化所。
三、目录编制的程序和方法
(一)清理。各单位、各部门在清理行政权力的基础上,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对所属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项目逐项进行清理登记(按照“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开内容”进行清理),逐项编制服务项目流程图,并按要求填附件6。
(二)分类。依据清理结果进行科学分类,按照职能、行政权力、服务、决策、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6个方面,将清理的区本级、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及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项目进行分类。其中:职能类是指各部门的领导组成、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行政权力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置的各类行政权力项目,包括行政权力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方式、期限、结果等;服务类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依职办理的各种属于法定的服务项目;决策类是指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规范性文件类是指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件;工作动态类是指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
(三)编制。根据分类情况,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牡丹江市东安区政务公开目录。目录编制具体格式:
1.信息索取号: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制的一组代码,由信息分类号、机构代码、信息生成年度、信息顺序号4部分共11位组成。如:A0012001001,其中,A代表类别、001代表机构代码、2001代表信息产生年份、001代表信息序号。
2.信息名称: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3.公开时限:体现信息是长期公开、定期公开或动态公开。
4.公开范围:除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外,都要向社会公开。
5.办理部门:具体办理该许可(服务)类事项的部门。
四、编制成果的运用
(一)加强宣传。强化网络及文件等载体作用,加大政务公开目录使用、利用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了解目录,人人使用目录”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实施。将目录运行纳入政府工作的全过程,严格依据要求组织公开和实施,同时建立网上信息更新系统,及时更新和充实目录内容,保证目录实施准确高效,快捷便民。
(三)信息查询。公示牡丹江市东安区政务公开信息查询途径,指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查询程序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利用区政府网站及时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
五、推进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07年10月30日之前)
区政府各部门及公用企事业单位要按文件要求,查找材料及依据,专人负责,专题研究,立即启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20日)
在清理行政权力及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区本级、区政府各部门及公用企事业单位分别编制政务公开目录(1—18项及相关的附件1—附件6)。区政府各部门和公用企事业单位编制的纸制文本和电子文本政务公开目录,于2007年11月20日前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梁凤岭 电话:6924198 邮箱:daqzfb@163.com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1月16日至2007年11月30日)
结合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对各单位目录编制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兴隆镇及各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全区总体工作要求,成立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推进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人事局、区监察局、区招商局等相关单位领导组成,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和公用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及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将纳入区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范围。
附件: 1.东安区本级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
2.各部门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类执法依据及执法标准
3.各部门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4.各部门行政执法收费标准及依据
5.企事业单位服务项目及依据
6.东安区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目录编制统计表
附件1
东安区本级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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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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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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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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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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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领导分工、行政权力及政府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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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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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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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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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年度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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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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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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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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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重大改革举措的提出及实施;大事实事的
办理
及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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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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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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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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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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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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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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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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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财政决算和本年度财政预算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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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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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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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的交易方式、交易内容及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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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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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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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重点专项资金、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
收支的审计情况
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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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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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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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及进展和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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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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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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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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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费的收缴依据、标准及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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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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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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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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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减免的项目、额度、享受减免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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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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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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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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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项目、资金到位率、项目进
展及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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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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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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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重要人事任免及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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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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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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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预报、发生和处
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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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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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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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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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关注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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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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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各部门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事项公开内容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行政执法、行政
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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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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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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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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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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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仅限于有行政执法和管理的部门,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减。
附件3
各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内容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行政许可(审批)
事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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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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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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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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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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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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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仅限于有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减。
附件4
各部门行政执法收费及罚款标准公开内容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执收执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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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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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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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收缴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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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仅限于有行政执法收费单位,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减。
附件5
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项目及依据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备注:(1)仅限于企事业单位填此表,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减。
(2)程序、过程和结果能用流程图说明的要用流程图说明。
附件6
东安区各部门及所辖企事业单位目录编制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信息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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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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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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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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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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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部门及所包含的事业单位同时填此表,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