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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开展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作者:东安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5/8/7 10:23:01 查看人数:386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加强全区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普工作在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作用,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0年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14〕28号)和黑龙江省科协《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全国(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各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组织动员全区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投入到科普创建活动中来,在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高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营造科学理性的社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科学素质,为加快实施科教支撑战略提供良好的科普工作社会环境和智力技术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活动,进一步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强化科普手段,完善科普网络,壮大科普队伍,使科普工作更加社会化、群众化、制度化、经常化,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科普”工作格局。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创新能力,提升社会科普文明程度,增强人民群众科普意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保障和科学、健康、文明的人文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科普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

1.提高党政领导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视程度。认真贯彻《科普法》,积极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和科普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纳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党政领导积极参加科普活动,每年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健全协调领导制度。健全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机制和机构,建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和开展科普工作的有效机制。

3.建立考核管理与表彰奖励制度。将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纳入党政领导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表彰、奖励范围。定期表彰和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二)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

4.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区)科协独立建制,依照章程民主办会;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科普组织健全,设专人负责科普工作;在80%以上的乡镇建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5.发展壮大基层科普队伍。建立由专家组成的科技服务团(讲师团),不断壮大东安区科普专家志愿服务队;区、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科普志愿者队伍,并经常开展各种科普活动;在80%以上的行政村发展科技示范户、科技带头人、科普宣传员,形成以科技致富能手为主体的农民科普队伍。

6.严格保障科普经费。将科普专项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明显高于同等地区的平均水平;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重大主题科普活动另有专项财政经费保障。

7.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层科普设施。积极实施全国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简称“全国科普‘站栏员’”)建设,主要公众活动场所建有科普画廊。全区80%的乡镇建有科普活动室(站)、科普画廊(宣传栏)等设施,配有科普宣传设备。60%以上的社区、村有专用或合用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画廊(宣传栏)等。科普画廊和科普宣传栏的内容应定期更新;在区属中、小学设立科技活动室。

8.加强开展科普工作的能力和手段。区科协开展科普工作的办公、通讯、宣传、网络等设备配置齐全完好;有计划地开展对科普专兼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围绕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9.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每年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确定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10.积极开展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工作,推动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或科技竞赛等校外科技活动有成效、有特色,在校参与科普活动的学生不少于90%;整合校外科普教育资源,利用科技类博物馆、科研院所、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和社区科普活动室等资源为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服务;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

11.积极开展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工作,推动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适用技术培训和科学文明生活等方面的科学素质教育,制订有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教学大纲;每年对90%以上镇(街道)干部,80%以上村干部和农民党员劳动力进行科技培训;充分发挥农广校、农函大等科技教育机构在农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

12.积极开展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的工作,推动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每年对90%以上的街道、社区干部进行各类科技培训和科普教育,对城镇80%以上的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在岗培训、继续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等;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学校等在科普教育中的作用。

13.积极开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工作,推动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教育,制订培训教育计划和方案,配发科普读本;积极组织公务员参与各项科普教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14.积极开展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的工作,推动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学素质教育活动,重点面向老年人、妇女、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健全街道科协、社区科普协会或科普小组等科普组织;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和谐。

(四)形成科普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15.开展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科普活动。每年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工作主题开展科普周(月)、科普日等活动,并覆盖所有镇(街道);每年开展科技下乡和“科教进社区”活动;在街道、社区围绕居民需求举办身边科学应用展示、科普讲座、科普培训、科学健身、科普游园等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

16.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科技传播。有效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等新媒体以及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大众传媒开展科普宣传。

17.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开展科普活动。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或参与科普活动;利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科技园区、示范基地等公共资源,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

18.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科普工作的氛围,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党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各方面力量积极结合各自特点开展科普活动,科普活动的覆盖面达到全区常驻人口的70%以上;科普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辖区内无影响恶劣的愚昧迷信、伪科学活动,公众科学素质逐年提高,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社会综合环境良好。

19.形成科普示范体系。开展科普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培育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技示范户,评选城市社区科普示范家庭。

20.科普工作具有特色并形成活动品牌。科普工作具有创新性,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有效手段和方式,形成可推广的、有示范作用的典型经验。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10日)。制定东安区创建2016—2020年全国(省级)科普示范区工作方案,向省科协提出创建申请。成立东安区创建全国(省级)科普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有效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调动全区人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营造领导重视科普、群众热爱科普、全社会广泛参与科普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30日)。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量化分解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安排部署创建全国(省级)科普示范区工作。兴隆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对照创建任务,逐项落实,做到资料真实齐全,数据准确可靠,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取在创建过程中工作突出的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作为创建试点示范单位,树立典型,召开经验交流会,以点带面,以先进促后进,提高全区整体创建水平,广泛深入地推进科普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全区创建工作任务。

(三)迎检验收阶段(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31日)。有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国(省级)科普示范区标准和考核评估的相关要求,收集整理各类创建工作资料,对照创建测评指标,采取打分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查初验,就查出的问题进行查缺补漏和整改。初验合格后,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检查验收申请,迎接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全国(省级)科普示范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确保创建成功。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履行部门职责,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和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进度要求,确保工作整体推进、按时完成。

(三)健全组织,部门配合。区委、区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区金融科技局。各镇(街道)、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创建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圆满完成。各部门要注意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科普示范区创建工作。

(四)落实经费,强化保障。按照《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2016-2020年)的要求,区财政局要及时将科普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足额到位,对一些重大科普设施建设和大型科普活动,要保障所需资金。各成员单位也要加大科普经费的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镇(街道)也要将科普经费列入计划,专项用于科普工作。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创建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大力宣传创建科普示范区的重要意义,反映科普事业发展成就,报道创建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区努力营造“爱科学、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创建任务的落实。

 附件:

东安区创建2016—2020年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东安区创建2016—2020年全国科普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时  林

   副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胡宝山

区政府副区长             郑晓红

区政府副区长             程  亮

区政府副区长             杨洪武

区政府副区长             马丁·铁木尔汗

   成  员:区委办主任               鲁光发

区三实两创办主任         郭军环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丽红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刚

政法委副书记             梅立国

工会主席                 王国庆

妇联主席                 王  晶

区团委书记               卢增刚

区政府办主任             刘文军

区财政局局长             孙振廷

区金融科技局局长         左书彬

区发改局局长             徐  涛

区人社局局长             郑新涛

区教育局局长             王  梅

区卫计局局长             李冬梅

区农业局局长             薛凡贵

区民政局局长             周海燕

兴隆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风雷

七星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世珉

新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南  霞

长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冬茹

五星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雯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金融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左书彬(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区科技局、区科协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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