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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与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作者:东安区五星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5/12/2 14:53:13 查看人数:2932

    为提高我办公共服务与管理中心管理服务水平,实现高效快捷、便民利民的工作目的,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我办公共服务与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一、来访接待制。公共服务与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服饰整洁,热情礼貌,言行得体,服务群众,解答咨询等,要态度和蔼,微笑服务,认证倾听情况和意见,耐心解释和答复问题,为群众提供宽松、愉快的服务环境。

    二、首问首接责任制。群众到服务中心办事、求助、咨询等,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作为首问首接责任人,要如实填写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办理。接待人员应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和说明,不是具体承办人进行首届首问的,需在事后将情况转告具体承办人,由承办人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答复,严禁任何形式的推诿塞责,敷衍应付。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办事的群众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准备的资料。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需耐心解释清楚。以窗口“AB角”确保窗口不空岗,不得以经办人外出或其他原因拒绝收件与办理。

    四、办事承诺制。要本着“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为群众所需”的原则,对群众要求办理或代理的服务事项,按照相关工作流程规定时限尽早办结,并做到急事急办。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向群众说明。

    五、情况报告制。服务中心受理群众申请,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做到一事一记,如实记载申请事项,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求助,要向领导进行个案专报。公共服务与管理中心还应定期汇总分析群众求助,申请事项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办事处报告。

    六、登记归档制。公共服务与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相关服务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七、学习培训制。公共服务与管理中心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驾驭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中心进行业务培训每月至少两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八、责任追究制度。公共服务与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要按照东安区《关于违反机关工作记录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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