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办保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办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办要认真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规定,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努力增强保密观念。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安全。
二、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支持保密、机要人员的工作。每个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保密守则,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面前讨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和资料;不携带涉密文件和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四、秘密文件应在办公室阅办,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出,不得私自复制、摘录、外传及与无关人员谈论机密文件。
五、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六、接待来信来访中,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要讲究方法婉转解释,既要保密,又要解决问题。
七、凡对保密党和国家机密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泄露机密造成损失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