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安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分工方案》的相关解读
2020/9/2 15:49:19 来源:区市监局

一、问:为什么要制定该方案?

答:2019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公开发布,这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是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的工作目标和基本遵循。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和省食安委印发的《黑龙江省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按照区领导批示要求,区食安办结合实际,参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分工方案》,起草了《东安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分工方案》。《方案》征求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初稿。

二、该方案起草的标准是什么?

答:《方案》明确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人民立场、改革创新、务实管用,突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对长期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该方案都制定了哪些具体举措

答:第一部分“建立最严谨的标准”。通过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健全标准化体系,加快标准制修订和强化标准实施。第二部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开展农资源头治理。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关,突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重点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第三部分“实行最严厉的处罚”。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完善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基层综合执法,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第四部分“落实最严肃的问责”。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通过监管事权清单,压实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第五部分“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对风险较高的食品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风险点控制,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第六部分“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许可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许可程序,实现全程电子化;推动产品品牌、认证工作,提升产品价值;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速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变。第七部分“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支撑,推进使用“互联网+监管”,完善抽检监测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第八部分“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将普法宣传、风险交流和社会监督作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主要工作予以明确。第九部分“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围绕农资、校园食品、农村食品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用5年左右时间治理餐桌污染。第十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对落实党政同责,加大投入保障,鼓励干部担当,强化组织实施作出明确要求。

原文:http://www.donganqu.gov.cn/show.asp?id=1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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