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直属部门:
按照省、市稳就业专题会议精神及要求,经研究形成我区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方案,请有关单位按职责抓好落实,确保区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落到实处。
东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
牡丹江市东安区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专班
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方案
为落实落靠国家、省、市部署,恢复经济发展能力,稳定疫情期间就业形势,确保劳动者安全防护、安全输出等协调统筹,按照省政府稳就业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组建牡丹江市东安区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杨洪武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张丽红 区人社局局长
郭风雷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武 军 兴隆镇镇长
成员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科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卫健委、区司法局、区经合局、区营商局、区双创办、兴隆镇、七星街道办事处、新安街道办事处、长安街道办事处、五星街道办事处、东兴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负、稳岗、扩就业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各项援企纾困、稳岗就业、创新创业政策落地,建立职能部门横向协同、镇、办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协调抓好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减支增收、复工复产、员工返岗、扩大就业,组织化开展劳务输出合作,促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研判就业形势,督促落实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各项任务,确保全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下设十个工作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一)稳就业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丽红 区人社局局长
副 组 长:赵雪阳 区人社局副局长
祝 贺 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科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
工作人员:由区人社局、区就业服务中心、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其他综合协调组成员单位,确定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及承办相关工作,负责日常联络、统计汇总、报送材料等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稳就业和劳务输出的综合、协调、督促等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定期汇总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形成就业形势分析报告。
(二)劳务输出和农业农村企业复工就业工作组
组 长:郭风雷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 组 长:李春英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雪阳 区人社局副局长
刘胜刚 兴隆镇副镇长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工科局、区卫健委、兴隆镇,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下设办公室由区农业农村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其他责任单位,确定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及承办相关工作,负责日常联络、统计汇总、报送材料等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全区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分类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定期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组。有序推进全区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稳就业,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专班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专班工作推进期间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传达落实省政府关于农村劳务输出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及时汇总上报全区工作进展情况和各成员单位好的做法。区人社局:负责与输出地的人社部门及用工企业或单位对接用工需求,主动加强用工单位和农民双向对接,点对点组织输出;及时发布、推送各类招聘信息;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指导工作。区商务局:负责提供商贸流通企业用工科息,帮助农民工返岗就业。区司法局:为务工农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维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区财政局:梳理归集现有财政奖补政策,确保农民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保障。区工科局:负责及时掌握并公布企业用工科息,帮助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区卫健委:负责与输入地卫健部门的对接协调,制定外出务工农民就业健康服务方案,对外出务工农民实行健康检查,出具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兴隆镇:负责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数据等具体落实工作。
(三)项目建设吸纳就业工作组
组 长:徐 涛 区发改局局长
副 组 长:姚大勋 区发改局副局长
朱忠云 区经合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合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推进和拓展百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投资,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大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增加更多就业岗位;定期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新增用工和开发岗位情况和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组。
(四)商业企业复工就业工作组
组 长:夏 晖 区商务局局长
副 组 长:周 伟 区商务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全区商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工作;协调对接并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发展电子商务扩大就业;定期统计商业企业复工、员工返岗、开发岗位情况及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组。
(五)建筑工程企业复工就业工作组
组 长:王 玉 区住建局局长
副 组 长:李大洋 区住建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全区建筑工程企业复工和扩大就业工作,组织推动建筑行业有序复工和稳岗;开发住建系统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引导住建企业多用本地劳动者;定期统计住建行业复工、员工返岗、开发岗位情况及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组。
(六)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就业工作组
组 长:田成明 区文旅局局长
副 组 长:马睿姝 区文旅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统筹做好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经营和稳岗就业;协调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企业、星级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复工营业和扩大就业;对接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定期统计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员工返岗、开发岗位情况及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组。
(七)工业企业复工就业工作组
组 长:张鸿霞 区工科局局长
副 组 长:张 伟 区工科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区工科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全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模式;积极支持企业扩产释能、扩大就业岗位;定期监测工业企业复工、员工返岗、增加就业岗位情况及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组。
(八)个体工商户复产复业就业工作组
组 长:刘兴章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 组 长:邓伟红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艾 巍 区营商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支持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定期统计区场主体登记注册数据、个体工商户经营状态、吸纳就业情况,报稳就业综合协调组。
(九)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组
组 长: 张丽红 区人社局局长
副 组 长: 赵雪阳 区人社局副局长
洪宪遵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 欢 区民政局副局长
汪树鹏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张 伟 区双创办负责人
赵文林 区扶贫办负责人
祝 贺 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双创办、区扶贫办,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区人社局负责协调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援助工作,配合其他责任单位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校聘人员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就业信息推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加大技能培训和创业扶持力度;区民政局负责结合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社区防控和管理力量,解决困难群体临时性就业问题;区扶贫办负责协调推进就业扶贫车间等载体建设,带动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区双创办负责统筹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协调推进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协调支持重点群体创业。以上各责任部门定期统计相关情况及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组。
(十)就业服务和政策保障工作组
组 长:张丽红 区人社局局长
副 组 长:杨丽敏 区财政局副局长
胡秀伟 区税务局副局长
赵雪阳 区人社局副局长
祝 贺 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协调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鼓励创业”各项政策,扩大扶持政策的知晓率、受益面,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资金投放使用效率;加强供需对接服务,推广使用龙江健康码,开展线上招聘服务,发布招聘信息,人才需求目录,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做好企业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疏导,实施减员裁员、劳动关系三级预警制度,全力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传达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研判就业形势,研究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对策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各工作组组长可及时召集工作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开会会商,协调联动抓落实。
2、压实就业工作责任。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抓就业工作的法定职责,坚持行业、产业、企业、就业一起抓,严格落实本单位、本系统就业工作责任制。市委、市政府每年对我区就业创业指标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将对各责任单位完成指标任务情况进行通报。
3、加强工作调度统计。实行复产复业、员工返岗、用工需求、劳务输出等情况周调度制度,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各工作组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数据报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形成就业监测分析报告,报领导小组和区委、区政府。
4、上下联动抓好落实。成员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确保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落到实处。工作中要加强与区专班成员单位的对接,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