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东政发〔2020〕4号 关于印发《东安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6/25 12:08:17 来源:政府办



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直属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东安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安区人民政府         

                          2020610日         

 

东安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根据《牡丹江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火灾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区消防安全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杨

副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旭龙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许峻昆

               市公安局东安分局副局长  徐  斌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文广电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东安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安大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主管消防工作领导。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石油化工企业、地下空间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区建设局、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各小区消防车道管理;无物业负责的小区由乡镇、街道负责各自区域内的消防车道管理工作。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10月31日前未完成的,实行区政府挂牌督办整改。2020年年底结合区政府考评工作对相关行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辖区老旧小区内建筑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2020年10月31日前,区住建部门、物业管理部门、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21年10月31日前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老旧小区治理工作纳入区政府整体工作,治理情况由区政府结合年底工作考评一并进行。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派出所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4.建立政策长效机制。区住建结合黑龙江省制定出台的《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出符合本地的相关规定,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合理停放车辆,保障公共消防设施运行,优化居民消防安全环境。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一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二级重点单位高层建筑)、 辖区派出所与乡镇街道(负责三级单位高层建筑、高层小区)、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督促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指导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继续推行高层建筑“经理人”、“楼长”制度,并建立台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建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形成自查报告;四是辖区派出所、区建设局、街道社区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指导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技能培训,开展实战演练;五是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按分管岗位逐级按规定申请资金落实维修。2020年,6月底前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派出所对管理范围内的高层建筑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推行高层建筑“经理人”、“楼长”制度情况和高层建筑“经理人”、“楼长”台账;8月底前,区政府要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派出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按照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报告进行现场核查,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推动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改,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存在消防设施瘫痪等严重问题,12月底前,隐患整改率达到70%;2021年,11月底前,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派出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各自职能全面督促管理使用单位进行隐患整改,确保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100%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打造示范引领单位,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商场、市场消防管理水平提升。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二级重点单位商场、市场)、 辖区派出所(负责三级单位商场市场)、区商务局、区市监局负责商场、市场行业监管。一是商场、市场参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落实,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 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商场、市场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自我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商场、市场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0年,商场、市场100%建立内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按照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自我评估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年内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率达到100%。2021年,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打造达标示范单位,达标率达到80%以上。2022年,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做好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石(煤)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主体责任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煤)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煤)化企业要建立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绘制消防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设置消防安全风险公告栏,张贴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动态评估、调整消防安全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四是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石(煤)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辖区内中央直属石(煤)化企业以及地方石(煤)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化工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2020年,区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全区石(煤)化企业100%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建立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绘制消防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设置消防安全风险公告栏,张贴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动态评估、调整消防安全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服务指导石(煤)化企业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制定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方案。2021年,全区石(煤)化企业要投入专项经费,按照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方案完成消防设施更新改造工作。2022年,100%完成全区石(煤)化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4.地下空间火灾防控能力提升。一是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派出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要推动落实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巡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参照《地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消防管理水平。二是提升隐患排查能力,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定期)每季度开展自我评估,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跟进隐患整改。三是强化应急救援和疏散能力,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技战术研究,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四是加强疏散引导员岗位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提升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2020年优化完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自查隐患、自我评估、培训演练的能力,全面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2021年,开展全区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达到70%以上;2022年,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对全区老旧小区进行全局统计,并对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升级进行合理规划,并按照第一年完成30%,第二年完成35%,第三年完成35%的比例,最终完成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和消防设施改造升级。2020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1年起,逐步解决高风险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防控措施。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池的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住建部门、城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3.抓好小单位小企业消防安全风险治理。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二级重点单位中小企业)、 辖区派出所(负责三级单位中小企业)对小单位小企业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镇和街道“社会治理一张网”,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与政府基层综合网格无缝对接,做好消防安全指导工作。辖区派出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协同调查火灾事故工作制度,依法办理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等刑事案件。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找火灾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2020年,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镇和街道“社会治理一张网”。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建立健全乡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区农业农村局、辖区派出所、乡镇、街道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坚决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落实组织领导、规划建设、资金投入、专职(志愿)队伍建设、网格化管理和群防群治责任,推动落实“下包一级”的分级包保机制,制定出台《加强乡村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七(十)户联防”和“五级灭火响应机制”,在“村规民约”中推行移风易俗的生活理念,固化火源电源气源定期检查、特殊人群用火用电监护、高火险等级天气预警响应等工作机制。

2.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区农业农村局、辖区派出所、乡镇、街道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持续深化“一村一辅警”和扶贫工作队的亲民工作方式和辐射作用,开展隐患巡查、消防宣传。2020年,探索试行乡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保障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整治突出火灾隐患,防止因火灾返贫。2021年,每个乡镇打造一处乡村消防安全管理标杆示范村。2022年,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行标准化管理。

3.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区农业农村局、乡镇、辖区派出所要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村庄规划,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区教育、区民政、区文化和旅游、区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从2020年起,每年要制定排查整治方案计划,至少组织1次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将纳入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派出所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区教育、区民政、区文化和区旅游、区卫健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在今年上半年前制定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并制定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本行业内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2020年,每个行业系统内要至少打造2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借鉴行业标杆示范单位经验,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完善本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2022年,全面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将智慧消防纳入全区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中共同建设。打破多部门壁垒,融合区公安、区卫健等多部门共同搭建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按分管岗位逐级按规定申请资金购买第三方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城市火灾物联监控中心,积极推动社会单位部署消防远程物联网监控系统,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区综治、社区、网格等将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区委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区教育局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制定出台《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消防安全第一课》、《关于将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纳入学生军训管理工作》等针对性方案,确保入学新生接收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率达到100%。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展开摸底调研,弄清培训人员底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乡镇、街道、社区书记、行业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建设完成消防文化街2条;所有区行政区域全部建设完成至少1处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建成省市区三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馆,2022年建立覆盖全区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体系。

(八)加强火灾调查结果运用

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派出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对火灾发生的诱因、灾害成因以及防火灭火技术等相关因素开展深入调查,分析查找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指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2.应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城乡发展建设整体规划,乡镇政府要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单独编队执勤,推进订立劳动合同、长期固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提高人员薪酬待遇,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应急救援战斗力明显提升。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等单位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5日前,将年度整治工作总结报区消防救援大队,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体总结报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人:郑  禹,

联系电话:13836313929,

邮    箱:dongan119@126.com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科学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上一篇】 【下一篇】

主办单位:东安区政府 联系电话:6924198

网站标识码:2310020001 ICP备案号:黑ICP备17009162号

黑公网安备 23100202000021号

网站制作:牡丹江艺通网络公司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