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区政府决定成立牡丹江市东安区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姚景林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付广文 区财政局局长
姜 华 区税务局局长
徐 涛 区发改局局长
张丽红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杨丽敏 区财政局副局长
胡秀伟 区税务局副局长
姚大勋 区发改局副局长
赵雪阳 区人社局副局长
二、工作机构
牡丹江市东安区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付广文兼任。
三、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减税降费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减税降费工作。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做好减税降费工作任务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东安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