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查阅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其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东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onganqu.gov.cn/);
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渠道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东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http://www.donganqu.gov.cn/zwgk_sqb.asp),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东安区财政局(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123号,邮编:1570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东安区财政局(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123号)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东安区财政局办公室为申请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123号 邮编:157000
联系电话:69879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不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