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牡丹江市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0/3/25 15:42:19 来源:东安区人社局
按照《牡丹江市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牡财社联〔2016〕1号)规定,我市将于2020年3月30日—9月30日,开展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补贴申请工作。
一、补贴类型
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补贴
二、补贴标准
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2万、4万、6万、8万、10万元五档;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补贴标准为吸纳就业人员10人以上不足20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0人以上不足40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4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三、申报范围
在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申请2020年补贴应为2015年至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四、申报条件
创业项目补贴: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能够代表前沿的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开发价值,市场前景较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补贴: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常运营12个月以上;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五、申报材料
创业项目补贴:《创业项目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纳税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专利的需提供专利证明、专利转让证明、专利转让所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等。
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补贴申请表》,除创业项目补贴申报材料外,还应出具就业人员花名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东安区东三条路长安街与新安街之间东安区政务大厅403室。电话:666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