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清福小学2020年招生工作计划
2020/7/27 10:32:18 来源:东安区教育局

为做好今年的新一年招生工作,把省政府提出的“办事不求人”在学校落到实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教育公平,根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和《牡丹江市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办法》、《牡丹江市东安区教育局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细则》、《2020年东安区招生工作计划》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0年学校招生工作计划:

一、招生筹备

学校将在区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作为招生主体,具体实施、完成2020年秋季招生任务。

一是明确学校学区范围。2020年清福小学学区划分按原学区片不变(东三条路以东、新安街以南至大江北岸区域)。    

二是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学校实地普查本学区适龄入学儿童人数,并与相关公安局户籍室、社区以及社区民警进行复核,做到底数清楚,并上报区教育局等待审核批复后组织招生。

三是严格控制招生人数。学校2020年拟招生6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总数不超过270人,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决不出现虚假班额。

二、招生原则

一是均衡原则。学校根据学区范围划分及办学规模并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要求,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做到学区内符合条件学生应招尽招。

二是关爱原则。关爱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及三残儿童。按照上级要求安排好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做到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对就近入学。留守儿童需先到户籍所在学区片内的学校做最初登记,再到居住地所属的学校咨询。

三、招生步骤及流程

招生工作分四步:

第一步:宣传。学校在2020年7月 15 日前张贴招生宣传告示,要张贴在学校门前、学区内的各小区门前,并在学校网络平台、幼教工作平台上公布,确保本学区居民周知。

第二步:招生。招收学区内2014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8月1日—3日学校招生,84日—8月17日学校入户调查、核查入学资料、上报区教育局统筹,818日回复家长。

1、学校招收学区片内“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屋产权证或牡丹江市房产、开发商、公证处出具的购房合同)一致,且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家长带相关材料在学校登记后免试入学。

2、学校招收学区片内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住房,户籍和居住地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家长带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登记后由学校按本校空额情况免试入学。

3、只有“一证”(只有户籍或只有产权证)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学校做好登记上报工作,并安排好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到学校就读的学生。

第三步:备案。8月20日前学校做好一年新生登记备案工作(新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户籍、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学校收新生入学申报手续的相关复印件,经办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以备区教育局审核。

第四步:分班。8月30日前学校完成分班工作。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对一年级新生实行阳光分班,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纪律要求

1、招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学校要高度重视,挑选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招生工作。

2、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时间和程序进行操作,落实好“三不准”的工作要求,即本区内不准跨片入学,区与区之间不准跨区入学,不准以小学附设幼儿园为条件与小学入学挂钩招生或做此类宣传,认真组织好秋季招生工作。

3、在招生和阳光分班过程中,学校要坚持廉洁勤政,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三公开”、“一关爱”即公开招生条件、招生区域、招生时间,关爱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待特殊问题要认真细致的进行化解和疏导,不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讲政策、讲大局、讲纪律,不违背招生政策,阳光分班,不借招生或分班之机乱收费和以权谋私。

总之,招生工作涉及民生,学校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今年学校招生工作,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将今年学校的招生工作抓紧、抓实、做细、做好,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牡丹江市及东安区教育事业的全面振兴做出积极的贡献。


                                                                                                                 2020年7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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