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东政办发〔2018〕3号 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2018/3/30 10:36:13 来源:东安区政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有关部门:

为落实办理好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现将建议和提案分解落实给有关部门承办(见附件1、2、3、4),并做如下要求:

1.提高认识。承办和协办部门要站在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对办理议案、提案工作的认识。要把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的具体体现,作为政府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切实摆上位置、纳入日程。

2.明确责任。承办和协办部门要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专人抓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指导、督办和协调工作;分管领导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意见,认真落实好办理工作。

3.整体推进。各承办部门要定期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及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深入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并通过各种渠道将议案、提案的办结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承办部门做好办理工作,并向承办部门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

4.务求实效。承办和协办部门要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


和实效性,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不能及时解决的要确定专人,抓紧解决。承办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答复时限、格式(见附件3、4)做出书面答复,经战线主管领导签字后,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区政府办公室(daqzfb@163.com)。逾期未报,办公室将对承办和协办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   1.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分解表;

2.区级政协委员提案分解表;

3.市级人大代表建议分解表;

4.市级政协委员提案分解表;

5.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6.委员提案答复格式。

 

 

 

东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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