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东政办发〔2018〕10号 关于印发《东安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5/22 10:51:07 来源:东安区政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东安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东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东安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

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慢性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健康龙江2030”规划》,根据《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及《黑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黑卫疾控规发〔2017〕16号)及市卫计委年初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为全区人民提供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我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引领带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疾病负担增长,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具体目标

1健全完善政策。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配合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

  2建设环境支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整合防控体系。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4提升管理水平。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5引导全民参与。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三、主要任务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和评估主要包括政策完善、环境支持、体系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全程管理、监测评估、创新引领等七个方面。

(一)建立完善政策体系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1)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烟草控制、“三减三健”、全民健身、疾病管理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3)建立多部门合作制度。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基本运行机制。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加大健康相关领域的投入力度,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区目标办对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落实责任追究。

牵头部门:卫计局、财政局

协作部门:区发改局、人社局、民政局、教育文体局、工会、机关工委、宣传部、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公安局、街道办事处等

(二)提供全方位的环境支持

1、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一条街等建设。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2、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普及行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将辖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确保在校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3、全面推进控烟工作。全面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餐厅、无烟家庭创建活动,做到辖区无烟草广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4、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

牵头部门:区卫计局、教育文体局、机关工委、工会

协作部门:区发改局、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街道办事处、企工委等

(二)整合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

1、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及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职能设置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

2)二级以上医院配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配备专职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设有单独科室、专职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

牵头部门:区卫计局

协作部门:区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等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健康素养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播放公益广告传播健康信息,大力宣传“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成果。

2)开展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的范围。

3)各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覆盖率100%。

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课程≥6学时。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培育健康指导员,定期开展政府支持的健身活动。

牵头部门:区卫计局、宣传部、教育文体局

协作部门:区财政局、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辖区建立规范的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开展健康体检。

2、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首诊测血压制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与管理,提供免费服务。

3、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

4、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及控制率。

5、在儿童等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实施儿童窝沟封闭。

6、建立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7、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

8、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落实相关政策。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9、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通过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0、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牵头部门:区卫计局、民政局

协作部门:区教育文体局、发改局等

(六)加强慢性病监测评估 

1、规范开展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随访登记、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利用好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慢性病监测数据上报及时准确,确保信息互联互通

2、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指导、评估示范区建设成员单位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

牵头部门:区卫计局

协作部门:区统计局、公安局、民政局等

(七)注重创新引领,形成防控特色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区卫计局

协作部门:区教育文体局、宣传部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3月)制定出台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召开建设启动会,分解建设任务。

各有关部门按照区慢性病防控领导小组和建设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建设计划。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在本部门范围内落实建设措施,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督导和指导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为便于工作联系,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建设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区卫计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办公室(联系人:丁宁 电话:0453-6683577  邮箱: mdjs_daqwsj@163.com)。

  (二)实施建设阶段(2018年5月底前)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检查,形成创建申报工作报告。组织专家技术组对各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补缺补漏。

(三)自查迎检阶段(2018年6月至8月)。按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各项指标要求,再次进行资料整理汇总,做好检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上报验收评估报告,顺利通过省、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东安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区政府刘文军副区长任组长,区卫计局邓茜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民政局、教育文体局、工会、机关工委、企工委、宣传部、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卫计局局长邓茜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卫计局,负责示范区日常创建工作。成立由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等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

(二)明确职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是全社会共同推进的系统性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示范区的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  

(三)保障经费。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四)队伍保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设有慢性病防控专业科室,负责对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固定专人负责慢性病防制工作任务。建立定期逐级指导和培训制度。

(五)强化督导。区慢性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及示范区建设工作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 

1、东安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

2、东安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专家组成员名单

3、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自评表

 

 

 

 

 

 

 

 

 

 

 

附件1

东安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

 

 长:刘文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邓   区卫计局局长

 员:郭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发改局副局长  

  区教育文体局副局长  

赵雪阳 区人社局副局长

 青 区民政局副局长

慧玉 区建设局副局长  

  区统计局副局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田成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高晖 区工会副主席

  区机关工委副书记

秦嗣勇 区两新工委副书记

白  金 区新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欣羽 区长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区七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颖 区五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卫计局局长邓茜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卫计局、疾控中心等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区卫计局,负责示范区日常创建工作。

附件2

东安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专家组成员名单

 

 长:牟丽辉  区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隋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戴洪光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员:郝丽伟  七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尹继红  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冯全胜  长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樊晓丽  五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薛静茹  牡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超群  区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吴远达  区疾控中心质检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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