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强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计划
2020/7/27 15:05:29 来源:东安区教育局


为了做好奋强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和《牡丹江市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招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办事不求人”和“四零承诺”,实现中小学校“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教育公平。

二、招生细则

1.根据本校区域内普查适龄儿童数,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要求,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做到学区内符合条件学生应招尽招。

2.关爱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及三残儿童。安排好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做到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对就近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上级部门入学操作程序要求,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3.严格按照既定时间和程序进行操作,落实好“三不准”(即本区内不准跨片入学,区与区之间不准跨区入学,不准以小学附设幼儿园为条件与小学入学挂钩招生或做此类宣传)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招生工作。

4.学校在招生和阳光分班过程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三公开”、“一关爱”(即公开招生条件、招生区域、招生时间,关爱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待特殊问题认真细致的进行化解和疏导。不得弄虚作假。

三、招生范围:

东一条路以东、东四条路以西;景福街以北、光华街铁道以南。

四、招生政策

1.符合“两个一致”条件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登记后作为入学依据。

2.非“两个一致”条件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3.期房、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夫妻共有除外)的住宅不作为入学依据。

4.公寓房按照“六年1个学位”的原则,每个公寓房在小学六年期间,只提供1个学位。

五、招生对象

学区内年满六周岁(2014831日之前出生,含831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六、招生条件:

1.“两个一致”

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的适龄儿童,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学校登记后免试入学。

2.“有户老人房”

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市区范围内名下无房产,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住房产权证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学校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3.“有房无户”

父母或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全款发票在学区内、户籍不在市区或市区农业户籍的适龄儿童。学校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4.“有户无房”

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在学区内、父母或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市区范围内名下无房产、在学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需到市不动产登记处开具房屋租赁备案材料。学校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5.“外来务工子女”

租住在本学区内的外地户籍适龄儿童(非四城区户籍),需要提供暂住地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学校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七、招生时间、地点

招生时间安排:

8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两个一致)

8月2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有户老人房、有房无户、有户无房)

8月3日 上午8:30——11:00(外来务工子女)

8月18日待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后,回复通知家长。

招生地点:奋强小学教学楼一楼中门厅

八、招生步骤及流程

第一步:宣传。学校在2020728日到学区内各小区处、学校门前张贴招生公告,并在学校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布,确保本学区居民周知。

第二步:招生。学校在202081 日—— 3 日招收学区内2014年831日之前出生,含831日出生适龄儿童。

第三步:备案。825日前学校做好新生登记备案工作(新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户籍、房产、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留存好招收新生入学申报手续的相关复印件,以备市、区教育局审核。

第四步:分班。按照省、市、区级教育部门相关要求,利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对一年级新生实行阳光分班,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九、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李丽娜 (副校长)

副组长:王丽丹 (副校长)

成员: 刘 斌 (人大代表)

刘 春(政协委员)

陈凤艳(东安区教育局督学)

于 颖(东安区教育局督学)

刘 波 (社区居委会代表)

朱 娇(家长代表)

于明珠(教导主任)

李 宏 (教导主任)

安 毅 (安保主任)

贾丽娜(教导主任)

巨 颖 (德育主任)

田玮琦 (教师

十、纪律要求

1.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时间和程序进行操作,落实好“三不准”的工作要求,即本区内不准跨片入学,区与区之间不准跨区入学,不准以小学附设幼儿园为条件与小学入学挂钩招生或做此类宣传,认真组织好秋季招生工作。

2.学校在招生和阳光分班过程中,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三公开”、“一关爱”即公开招生条件、招生区域、招生时间,关爱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待特殊问题要认真细致的进行化解和疏导。不得弄虚作假。

总之,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学校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今年招生工作,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将今年学校的招生工作抓紧、抓实、做细、做好,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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