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2020/9/20 16:01:15 来源:东安区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开发〔2020〕06 号)文件精神,为实现剩余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对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返贫致贫的,要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的基本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和帮扶机制,防范致贫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二、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度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合计为建档立卡人口的 5%左右。
三、监测对象识别途径和程序
(一)排查识别。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 驻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干部日常排查,相关行业部门预警筛查等,精准识别和全面掌握监测对象,摸清返贫致贫风险点,为开展动态监测工作提供真实、准确依据和数据支撑。
(二)纳入程序。以区级为单位,按照农户申请、村核实、村内公示、乡复核、区批准的程序,对排查识别出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确定为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监测。对已经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不再重新履行程序。
四、监测的主要内容
(一)收支情况。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及其结构中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各类收入的变化情况;监测对象在教育、医疗、突发灾害等刚性支出情况。
(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监测对象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失学辍学,是否有学上、上得起学;是否解决基本医疗保障,是否享受相关健康扶贫政策;饮水安全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水质、水量、供水保证率和方便程度是否达标;住房是否安全,是否开展危房改造,已竣工验收的是否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五、监测方式
(一)利用大数据信息系统做好监测预警。充分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手机 APP 等相关信息化技术手段,并通过信息共享比对,对监测对象生产生活状况,收入增收及来源,看病报销、教育学费、受灾等支出,“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和各类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并促进政策的落实。
(二)结合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机制开展监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重点核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低保兜底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核查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两类对象”进行全面摸排梳理,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措施,确保稳定脱贫、持续增收。
(三)通过疫情分析调度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充分运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疫情影响和脱贫攻坚形势数据分析系统,结合分析调度成果,密切关注“两类对象”生产生活和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逐户算好贫困户收入账。
(四)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常态化监测。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结对帮扶干部作用,及时掌握“两类人员”生产生活尤其是收入动态变化情况,为监测工作提供准确详实数据支撑。
六、帮扶措施
(一)政策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因户施策。 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中,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可安排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其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予以贴息,支持其参加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可通过村内现有扶贫公益岗位进行就业安置。
(二)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 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支持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各类经营主体 带贫益贫作用,确保产业帮扶长效性、可持续性,帮助实现稳定增收,做到产业收入“三个增补”,即:扶贫产业收入一个不够 两个补,长期不够短期补,产业收入不够就业补。
(三)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 充分了解就业技能培训意愿,做到应培尽培;发挥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基地、新型农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承接作用,以及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保障作用,帮助监测对象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帮助实现稳岗就业,做到就业收入“三个增补”,即:区外就业收入不够区内补,园区就业收入不够其他岗位补,普工不够技工补。
(四)志智双扶。通过扶志、扶智、扶勤、扶德相结合,把持续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激励自主脱贫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深入开展扶贫扶志“四大感恩行动”,更加注重培育主体意识、提高脱贫能力、改进帮扶方式、营造文明新风,持续强化党恩教育、政策教育和示范教育,大张旗鼓表彰勤劳脱贫和帮带脱贫模范,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五)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 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六)保险防贫。认真落实《关于开展防贫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创新保险扶贫的有效方式,发挥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及时化解生产生活风险,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
(七)社会帮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通过“社会扶贫网”等平台载体,广泛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预警机制实施精准帮扶是打赢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各乡镇负直接责任,行业部门负分工责任,统筹推进防止返贫致贫预警机制有效落实。各乡镇要严把界定参考标准,对“两类人员”,逐一对账找出短板,逐户销号提出针对性帮扶举措;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职能,结合本行业职责和具体工作,主动作为,强化举措,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

(二)强化工作作风。各乡镇要统筹使用信息平台监管、脱贫成果回查、疫情影响分析调度机制、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日常走访排查等手段,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加强工作推进。建立并落实监测和帮扶机制,要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四)创新工作机制。要拓宽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提高成效,切实把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牡丹江市东安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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