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牡丹江市重点建设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牡丹江市东安区小团村附近和土地储备中心国有土地。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的牡丹江市重点建设项目。
四、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拟征收土地属地区人民政府5个工作日内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等相关权利人共同进入拟征地现场开展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实地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或者个人在拟征用土地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者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