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牡丹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东安区卫生健康局和东安区教育局联合开展辖区内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开展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此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查工作我区共抽查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共13所,其中托幼机构5所,校外培训机构8所。目前按照工作方案全部完成监督及检测工作,抽检完成率100%。
二、抽查结果
1、托幼机构:随机抽查5所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照度平均值等项目均符合要求,合格率均为100%(具体详见附件1)。
2、校外培训机构:随机抽查的8所校外培训机构的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采光方向、室内表面反射比及装设人工照明等情况均符合要求,合格率均为100.0%。防眩光措施符合要求1所,不符合要求7所,合格率12.5%;课桌面照度符合要求6所,无课桌的校外培训机构1所,不符合要求1所,合格率87.5%;黑板照度符合要求1所,无黑板的校外培训机构1所,不符合要求6所,合格率25%(具体详见附件2)。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测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防眩光措施、课桌面照度和黑板照度标准值。教室未安装防眩光措施,光线直射学生眼睛而产生眩光,分散学生注意力,影响学习效率,导致视觉疲劳,诱发近视;课桌面照度不达标,易引起学生视觉疲劳;没有专用黑板灯具,造成黑板照度不达标会使学生容易视觉疲劳,导致近视。以上不合格项目可通过安装教室防眩光措施及黑板照明灯加以改善。
针对上述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对教室防眩光措施及黑板灯进行安装和整改,并将对各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附件1:托幼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明细表
附件2: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明细表
附件3:教室(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牡丹江市东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