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东政办发〔2021〕17号 关于东安区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 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知
2021/11/18 10:37:15 来源:区政府办

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导手册》要求,结合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人员防护

(一)机关干部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主动接种疫苗以及第三针加强针,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域,每日进行健康监测。

2、窗口大厅等一线工作人员必须接种疫苗,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机关干部要保持办公室卫生清洁、做好消毒,加强办公室通风换气。

4、机关干部参加会议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5、机关干部在办公期间应减少聚集,不随意走串办公室。

6、机关干部非必要不离牡、不进哈、不进京、不进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离牡,必须提前向单位和所在社区双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行。

7、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向单位报告行程,并按照防指要求执行核酸检测等有关管控措施,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自由流动。

8、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保安

1、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记录,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须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

2、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核验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登记。

3、及时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4、保持值班岗、值班室等清洁,物品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

5、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和消毒。

6、工作期间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做好手卫生。

7、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保洁员

1、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记录,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须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

2、按要求接种疫苗,未接种不能上岗。

3、保持工作区内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

4、在处理垃圾时,戴手套操作,切忌徒手捡拾,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

5、工作期间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6、每日保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抹布、喷壶等清洁工具进行清洗消毒处理。

7、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四)司机

1、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工作期间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按要求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2、每日出行载客前应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对车门把手、方向盘和车内扶手等部位每天定时清洁消毒。

3、载客时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并提醒车上乘客佩戴口罩。

4、运行期间可半开车窗保持空气流通(遇到阴雨等不良天气车窗不宜打开时,保证车辆外循环开启);使用空调时车窗不应完全闭合,以保持车内通风换气。

5、有疑似感染者搭乘后,应及时做好车辆物体表面(座椅、方向盘、车窗、车门把手、扶手等)和空调系统的消毒。

6、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五)食堂工作人员

1、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加强工作人员卫生培训,向工作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和洗手、消杀设施等。加强自律,少聚餐、少聚会。

2、食堂工作人员主动自我监测。每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告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刻离岗并报告、就医。

3、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4、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手卫生,正确使用一次性手套,每次换手套或摘下手套时必须洗手,避免戴着手套触摸眼、鼻、口。咳嗽或打喷嚏时要掩盖口、鼻,避免与任何表现出呼吸系统疾病症状的人密切接触。经常清洁/消毒工作表面和接触点。

5、工作人员之间要保持距离。可采取错开工位点,避免面对面工作。食品加工场所要注意换气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6.对经常接触的物品要及时清洁消毒,包括勺、容器、门把手等。散装直接入口食品避免直接暴露。

二、场所防护

(一)办公区域

1、加强防疫管理。各单位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加强办公区域的通风换气。如使用空调,应保证供风安全。

3、加强重点部位的清洁消毒。安排专人做好公用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4、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5、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6、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鼻、眼。

7、加强健康宣传。利用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二)卫生间

1、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2、加强重点部位的清洁消毒。安排保洁员做好公共卫生间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三)食堂

1、食品等原材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各单位按要求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和交流。

2、保持食堂环境整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对食堂的高频接触物体表面、门把手以及相关用具要及时清洁消毒。

(四)会议室

1、每日对会议室桌椅等公共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2、注意会议室空气流通,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空调,应保证供风安全。

(五)收发室

1、对收发室定期清洁消毒,保证空气流通,减少收发室人员聚集。

2、快递要即时进行消杀。

(六)值班室

1、安排专人每日对值班室进行消毒清洁、加强通风,及时更换床单等物品。

2、如使用空调应保证供风安全。

3、非值班人员不进入值班室。

(七)服务大厅

1、应在窗口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2、日常对大厅办公区域进行消毒,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安排专人,对大厅内部进行全面消毒。

3、加强通风,保证大厅内部空气流通,如使用空调应保证供风安全。

(八)电梯间

1、在电梯间明显位置张贴提示,规定乘梯人数,避免人员聚集。

2、应在电梯间内配备纸巾,避免直接接触电梯按钮。

3、应定期对电梯内部进行消毒清洁。

三、应急处置

1、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2、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责任落实

1、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防疫工作制度,坚决落实好各项防疫举措,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2、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署,分工明确,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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