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东安区幼儿园等级类别认定工作的解读
东安区各幼儿园:
为不断提高全市幼儿园整体水平,规范其办园行为,切实提高保教质量,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健康、规范、科学发展,东安区教育局决定对区各类幼儿园进行幼儿园等级类别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评审标准:
见附件1
二、评审方法:
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评估组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依据《牡丹江市幼儿园办园(评审)标准》中具体内容和细则的要求,采取集中评审的形式,对区幼儿园的整体工作进行量化评估,最终评出相应等级。
三、评审形式:
利用从即日起近一个月的时间,区教育局按各公、民办幼儿园的现状进行评审认定并划分类别,规范为牡丹江市示范幼儿园,一类幼儿园、二类幼儿园、三类幼儿园。牡丹江市教育局将于12月末组成专家评估组根据“幼儿园等级认定”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一并对区教育局拟定的市示范园、一类园和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1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评确定最终结果;对达不到标准的幼儿园限期整顿或取缔,对符合标准的幼儿园,区按认定结果挂牌。
四、评审对象:
全区公、民办幼儿园
五、评审要求:
1.区教育局严格按照国家文件和《牡丹江市幼儿园办园(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区教育局在评估过程中坚持标准,认真把关,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六、评审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张艳彬
副组长:任 男
成 员:周虹杉 付春梅
评审小组
组 长:张艳彬
副组长:任 男
成 员:周虹杉 付春梅 段成玲 王艳 黄蔚 董红 七、评审时间:
各区教育局评审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12月16日。
附件1:《牡丹江市幼儿园等级评审标准与细则》
东安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