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新生入学起,对人民小学入学实施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入学新生,适龄儿童监护人需要在2023年5月22日之前购买住房并落户,视为入学依据。若学位超出或不满,根据购房的先后顺序(购房时间相同,按落户先后顺序),达成学位。
2.2024年入学新生,适龄儿童监护人的住房入住时满一年方可作为入学依据,即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新生报名前,购房和落户时间要达到一年或一年以上。若学位超出或不满,根据购房的先后顺序(购房时间相同,按落户先后顺序),达成学位。
3.从2025年起,新生入学适龄儿童监护人的住房入住时满两年的入学政策,即截止到每年7月31日新生报名前,购房和落户时间要达到两年或两年以上。若学位超出或不满,根据购房的先后顺序(购房时间相同,按落户先后顺序),达成学位。
随着区域学校建设与发展,区教育局将视每一所学校生源变化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购房、落户时间限制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