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安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7/11 13:41:43 来源:admin

牡东政发〔2013〕12号

 

 

关于印发《东安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

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安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0日       

 

 


东安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推进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3〕2号)及省《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13〕18号)和市《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国内、省内和我市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制定东安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推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原则是“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全覆盖,即对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零容忍,即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登记造册,跟踪督办,务必整改到位,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严执法,即对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和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重实效,即对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大检查大整顿取得实效。

二、检查整顿时间

从6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成立东安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领导小组。

组  长:杜光辉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胡宝山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郑晓红    区政府副区长

          赵正吉    区政府副区长

          程  亮    区政府副区长(常务副组长)

成  员:贾世丹    区安监局局长

         朱宝君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余东风    东安公安分局局长

         吕  志    长安公安分局政委

         刘海超    江南公安分局局长

         郭风雷    兴隆镇人民政府镇长

         姜世民    七星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雯丽    五星街道办事处主任

         南  霞    新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晶    长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海燕    区民政局局长

         李冬梅    区卫生局局长

         王  梅    区教育文体局局长

         王  玉    区建设局局长

         夏  晖    区商务局局长

         鲁光发    区发改局局长

         都业宁    东安城管分局

         刘兴章    东安工商分局

         靳占香    东安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区委副书记、区长杜光辉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负总责;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宝山对消防大队、区各公安分局、民政局、东安城管分局负责;副区长郑晓红对卫生局、教育文体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副区长赵正吉对建设局、兴隆镇人民政府负责;副区长程亮对安监局、发改局、商务局、东安工商分局负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综合协调工作。由贾世丹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办公室,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四、具体内容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全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以下简称大检查大整顿)。区政府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统计、督导四个工作组,强化对大检查大整顿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综合、督导:贾世丹 电话:13504833718   统计:刘金洋 电话:15945751109   宣传:蔡咏春 电话:13684533344)  

各部门也要设立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

(二)抓紧制定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1.制定各部门大检查大整顿实施方案。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本系统大检查大整顿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组建本部门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推进方案和机构人员,于7月23日前一并报区大检查大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0453-6662304〈传真〉;电子邮箱:daqajj@163.com),作为下一步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区大检查大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大检查大整顿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2.制定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和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三)广泛宣传发动大检查大整顿工作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迅速将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传达到基层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加强对下级单位和基层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把组织学习过程变为“查找差距、转变作风、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的过程,切实做好大检查大整顿工作。

2.大力营造浓厚的大检查大整顿舆论氛围。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开设专栏、集中报道、开展访谈、新闻发布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加强典型宣传。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大检查大整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对开展大检查大整顿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的在区OA办公系统公开批评。对重特大事故公开查处结果,强化警示和震慑。

4.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要保持“6606119”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

(四)强化对大检查大整顿工作的督查检查和督导考核

1.开展综合督查。以区大检查大整领导小组名义,组织对各行业领域开展贯穿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推进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开展大检查大整顿情况,是否落实对隐患“零容忍”并进行彻底整治的要求等,以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区政府大检查大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开展督查检查。

2.强化行业检查。区政府大检查大整顿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组织专项督查组,结合所主管或监管的行业领域实际,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大整顿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和互检互查。组织开展暗访暗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对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查处;对典型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震慑。

3.开展约谈警示。对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开展不力、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分管负责同志、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警示,帮助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醒、督促、指导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大检查大整顿工作。

4.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解决实际问题。要把大检查大整顿开展情况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效果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考核。

(五)严格检查,严厉查处落实整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重在强化责任、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公安、消防、城管、工商、安监、发改、卫生、教育文体、商务、民政等部门要结合所属单位和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消除各类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全面覆盖彻底检查。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企业深入彻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开展多次拉网式全过程、全覆盖检查。区政府大检查大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大整顿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建立档案,进行对照检查、现场抽查。

2.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隐患或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报告由检查人员签字后,送区大检查大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3.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区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巡视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视。

(六)建立健全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区政府大检查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汇总分析各行业领域大检查大整顿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每月分析研究解决大检查大整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2.信息交流制度。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大整顿信息工作,编发大检查大整顿简报,及时反映进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动态,每周四向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大整顿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至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3.调度统计制度。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明确大检查大整顿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大整顿进展情况。

4.总结报告制度。兴隆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每月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大整顿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于每月23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大检查大整顿总结报告。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期间隐患排查治理明细表

       2.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期间打击违法行为明细表

       3.各部门大检查大整顿情况周报表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期间隐患排查治理明细表

 

序号

被检查单位

隐患内容

整改

责任人

整改

期限

整改措施

整改

资金

督办部门

完成

情况

备注

 

 

 

 

 

 

 

 

 

 

 

 

 

 

 

 

 

 

 

 

 

 

 

 

 

 

 

 

 

 

 

 

 

 

 

 

 

 

 

 

 

 

 

 

 

 

 

 

 

 

 

 

 

 

 

 

 

 

 

 

 

 

 

 

 

 

 

 

 

 

 

 

 

 

 

 

 

 

 

 

 

附件2: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期间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明细表

 

序号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非法违法行为

发现时间

查处部门

处理结果

备注

 

 

 

 

 

 

 

 

 

 

 

 

 

 

 

 

 

 

 

 

 

 

 

 

 

 

 

 

 

 

 

 

 

 

 

 

 

 

 

 

 

 

 

 

 

 

 

 

 

 

 

 

 

 

 

 

 

 

附件3:

(        )系统大检查大整顿情况周报表

检查日期

 

检查企业数量

 

发现安全隐患条数

 

已整改条数

 

未整改条数

 

安全资金投入

(万元)

重大安全隐患部位及整改措施(无法整改相应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主 要 领 导 签 字:

 

 

   

 (       )系统大检查大整顿办公室主任签字:

填表人:

填表日期:

 

【上一篇】 【下一篇】

主办单位:东安区政府 联系电话:6924198

网站标识码:2310020001 ICP备案号:黑ICP备17009162号

黑公网安备 23100202000021号

网站制作:牡丹江艺通网络公司  站点地图